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要點辦理。 二、 為加強宣導強迫入學法令,請貴校自行列印張貼海報,利用朝會、班會時間深化宣導;並透過學校網站、社群媒體、電子看板及家長通知單等多元管道,使家長與學生了解強迫入學相關規定。 三、 旨揭跑馬燈文字稿如下: (一) 龜山區強迫入學委員會關心您,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,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之義務。讓我們用愛一同陪伴孩子成長。 (二) 龜山區強迫入學委員會關心您,國中國小為義務教育,未遵行就學,將可開罰每次300元。讓我們用愛一同陪伴孩子成長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6-09-15
{{ $t('FEZ014') }}2026-10-15|
{{ $t('FEZ004') }}2026-09-15|
{{ $t('FEZ005') }}52|